林晚周行止是著名作者爱吃胡豆汤的何灵成名小说作品《十年执念终成陌路》中的主人翁,这部作品构思新颖别致、设置悬念、前后照应,简短的语句就能渲染出紧张的气氛。那么主角林晚周行止的结局如何呢,我们继续往下看那天下午,阳光斜斜地穿过图书馆的百叶窗,在地板上投下一道道明暗相间的光痕。我坐在靠窗的位置,低头翻着一本《城市地理》,手指...
十年执念终成陌路第1章精彩内容
那天下午,阳光斜斜地穿过图书馆的百叶窗,在地板上投下一道道明暗相间的光痕。我坐在靠窗的位置,低头翻着一本《城市地理》,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书页边缘。风从半开的窗缝里溜进来,带着初夏特有的温润气息,也掀动了桌角那叠刚整理好的资料。纸张散落一地。我慌忙蹲下,指尖刚碰到一页,另一只修长的手已经先我一步拾起了那张飘远的打印纸。“你的东西。”声音很淡,像水面上浮着的一片叶子,不起波澜。我抬头,看见他站在光里。校服衬衫的袖口挽到小臂,领带松松挂着,眉眼清峻,目光却疏离。他把纸递还给我,嘴角轻轻扬了一下,像是礼节性的回应,又像只是错觉。“谢谢。”我接过,声音轻得几乎听不见。他点点头,转身走了。没有多看一眼。我坐在原地,心跳却迟迟没平复。后来我才知道,他是周行止。高三(一)班,年级第一,学生会***,老师口中的“别人家的孩子”。而我,许知夏,高二普通班的学生,成绩中上,性格安静,走在人群里不会有人多看一眼。可那一刻,他站在光里,弯腰捡起我散落的纸张,对我笑了笑。那笑很短,短到我怀疑是不是真的存在过。但它确确实实发生了。从那天起,我开始留意他。不是刻意的窥探,只是目光总会不自觉地追着他走。他在操场晨跑,我在教学楼走廊假装整理书包;他在台上领奖,我躲在人群后排悄悄拍照;他去图书馆自习,我会提前半小时到,挑一个不远不近的位置坐下。我甚至记住了他的习惯:每周二、四下午会来图书馆看外文期刊,喜欢坐***墙的第三张桌子;喝咖啡不加糖,但会在杯底留一口;下雨天从不打伞,说是“淋雨比撑伞自在”。这些细碎的片段,像拼图一样被我悄悄收藏。我不敢靠近,也不敢说话。我只是想离他近一点,再近一点。哪怕只是同处一室,呼吸同一片空气。有一次,我在期刊架前找一本《DesignWeekly》,踮起脚尖也够不着最上层。正犹豫要不要搬椅子,那只手又出现了。他站在我身后,伸手取下那本书,递给我。“这本挺难找的。”他说。我愣住,心跳漏了一拍。他记得这本书?“你……你也看这个?”我鼓起勇气问。“偶尔。”他淡淡地说,“你也感兴趣?”我用力点头,“嗯,我喜欢平面设计。”他看了我一眼,眼神里有一瞬的波动,像是惊讶,又像只是错觉。“挺好的。”他说完,转身离开。我攥着书站在原地,手心微微出汗。那是我们第二次说话。我反复回想他说的每一个字,每一个停顿,每一个表情。我把这段对话在心里replay了无数遍,甚至写进了日记本里。“他跟我说话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