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上流圈子,哪有不透风的墙。
传出沈衿为林瓷穿高跟鞋的第二天。
女人就兴高采烈的找上了门。
「你老了,但我还年轻。」
「许恪欢,除了满手沾的血,你拿什么跟我比?」
她招摇入市,拿起我衣柜里的高定裙子的后一秒。
尖刀精准的扎进她的肩胛骨。
我拽着她的头发,「你也知道,血沾多了,再多沾点也无妨。」
我捅了林瓷十八刀,刀刀不致命。
她倒在血泊里嚷嚷着我要我给她偿命。
可许家在港城手眼通天。
到最后,落在我身上的也只有「正当防卫。」
沈衿在原告席看着我昂首挺胸的走出去时,就是这副表情。
双眼血红,紧攥着指骨在我面前跪下。
「……对不起。」
他是我父亲的养子。
从十岁开始就跟着我的这个疯子,充当缰绳。
无数次,丢掉我手中的刀,抢走我包里的子弹。
所有背叛过我的人,在我手里只有一个下场,死。
可大抵是那天的那场雨落的太泥泞。
我犹豫了。
我父亲最后的嘱咐是:
「乖宝,过去疯也就算了。以后不行,你要把沈衿当作你手中最好用的一把刀。」
父亲离世的那天。
是沈衿不顾安危在一夜之间用***手段血洗了想夺权的所有人。
把我捧上了名副其实的道首位置。
漫天落的血雨落在他身上,沈衿擦掉脸颊上的血点,一如地狱修罗。
他甚至没有动摇过,把那枚象征着道首的无事牌递给我。
「可可,你的东西就是你的,谁也拿不走。」
在港城,在人人闻风丧胆的地下世界,在许家的地盘。
真心是最不值钱的东西,也是最值钱的东西。
我卸了弹夹,踹了他一脚。
把他丢进雨里,不准任何人给他打伞。
任由大雨将他淋的浑身苍白。
「洗干净了再来找我。」
「沈衿,绝不会有下次了。」